注冊資本與注冊資金有哪些區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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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老板新開公司,在公司注冊時,并不詳細了解注冊資本和注冊資金的具體區別,那么小編今天就總結了以下幾點,供大家參考:
區別一:擁有權不同
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;注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,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,由公司行使財產權。一個代表企業,一個代表公司法人,所有權者不同。
區別二:最低限額不同
資本金在我國《公司法》規定,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,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;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,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。
而注冊資本除法律、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,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;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(發起人)的首次出資比例;不再限制股東(發起人)的貨幣出資比例。
區別三:資金變動規則不同
在公司成立之初且資金都已到位的時候,注冊資金和注冊資本反映的是同一事實。而企業的經營是持續變動的,注冊資金不斷變動,但注冊資本確不可以,注冊資本必須經過"增資"或"減資"這樣的法定動作才可以實現。
區別四:資金隨意增減的不同
注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,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%以上時,要進行變更登記。而注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,不得隨意增減。
區別五:資金的不同
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,注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。
公司注冊資金減少是哪些原因?根據減少注冊資金的實際原因不同,在實際做賬上也會有差異,要根據公司實際發展的情況來進行做賬。真實反映公司目前注冊資金,不要注冊資金已經減少了還是原來數字。
綜上: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,意味著股東對這個公司負的責任為3000萬。這個責任是不以股東繳沒繳完注冊資本為標準的。而股東對公司的出資期限可以改變,也就是說公司的3000萬在股東約定的期限內沒有繳完,股東可以再次約定,改變章程,把期限往后推。而公司股東一旦認繳完注冊資本,就意味著對公司負以注冊資本為限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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